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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契約常見陷阱

第一、不要落入低價誘惑的陷阱

常常搬家公司的到場估價人員與搬運人員不同,因此到了實際搬運當天便會藉機拉高價格,更不承認當初估價的承諾。

因此建議消費者不要陷入低價的迷思,貨比三家不吃虧,低於市場的行情價應該要再三思考,並且要簽立契約以保障自己。

第二、先以低價吸引消費者後再加價

搬家公司原本是以電話報價,但是等搬運人員到現場後又再加上車資與工資,變相的把先前的報價再提高,若簽約時沒有看清楚報價內容與合約清楚載明哪些相關明細以示証明,這樣苦無證據的消費者只能當冤大頭。

第三、以車計價,車卻沒裝滿物品

一般消費者跟搬家公司約定都是以車計價,但是有不良的業者隨便放幾件家具,就算一車(一般標準高度應與車頭同高才算一車)因此消費找要留意如果以車計價,是否有放滿一車的物品以免自己權益受損。

第四、車子噸位的混淆視聽

舉例來說:消費者原先向搬家貨運公司叫車為1.75噸,當天來的車子是3.5噸,所以搬家公司開價兩倍價格,實際上1.75噸是指車子的淨重,3.5噸是指車子的總重,其實二種車子是同一車型,但是因為消費者對於淨重與總重的認知不瞭解,因此容易變成被加價的情況產生。

第五、不肖業者找藉口惡意加價

有無良的搬家公司搬到一半即藉口物品太重不好搬,要求要大幅加價才肯繼續搬,若客人不願加價,搬家公司就故意亂甩物品,或出言恐嚇,或賴著不走強要小費才願意繼續搬,要避免遇到這樣不開心的搬家經驗,唯一的辦法就是一開始就找~政府立案有保障的搬家公司,以免踩到地雷。